[摘要] 既得利益既要自保,也必须要维持民生底线。地产调控能否走出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循环博弈的怪圈? 借钱搞开发、利用高杠杆放大地产商自身财富效应的地产模式,能否因为这次密集调控退出历史舞台?
楼市调控路径
2008.1.7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2008年打击房地产商囤积土地行为的力度加大。
2009.2
国土资源部《国务院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动态通报制度的通知》
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或用地标准,搭车用地、借机圈地、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和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察,做好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曝光。
加大土地供给,整顿土地市场
2009.5.11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更好地履行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地价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对《工业用地出让价标准》实施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2009.12.17
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将开发商拿地首付款比例提高到五成,且分期缴纳全部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对于开发企业争当“地王”、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
2010.1.10
国务院“国十一条”
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
为2010年末的房地产市场定下了基调: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阻止行业外资金的流入,遏制投资、投机需求,同时增加房屋供给,以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
2010.2.22
央行、银监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要求查实存在囤地、炒地、捂盘惜售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新增贷款,已有贷款要迅速采取保全措施。
2010.3.11
国土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要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通知》还明确提出,土地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价的20%。
资料来源:《中国企业家》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