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淮安房产商品化的十多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渐发展,开发建设的楼盘越来越多,楼盘的案名从一开始的普遍以“XX花园”、“XX村”为名到现在的土洋结合雅俗共存,从当初区别于其他同类的一个简单符号,演变成明确楼盘定位、张扬楼盘个性、展现楼盘魅力的一种手段,折射出淮安房地产市场的变迁发展。
本市市区内新建居民区的名称使用下列通名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小区:居住总户数在1000户左右,并有与其相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
(二)花园:绿地率不低于40%;
(三)园、苑:绿地率不低于35%;
(四)山庄:依山而建,绿地率不低于45%;
(五)别墅:建筑物容积率不超过50%。
本市市区内新建大型建筑物使用大厦作通名的,应当是楼层在15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在2.5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物;
本市市区内新建居住、商业、办公等多用途的建筑群使用城作通名的,以居住为主的,占地面积应当在20万平方米以上;以科技、工业、商业为主的,占地面积应当在5万平方米以上;
本市市区内新建居住、商业、办公等多用途的建筑群使用广场作通名的,占地面积应当在1万平方米以上,并有相对完整的3000平方米以上集中开放空间(不包括停车场、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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