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淮安市民梁先生打来电话询问:“我2007年买房子的时候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而我和妻子已经工作十年了,现在我们两个人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已经积攒了好几万,房子也有七年多时间了,最近想将房子进行重新装修,不知道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是否可以用于装修呢?”
淮安市民梁先生打来电话询问:“我2007年买房子的时候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而我和妻子已经工作十年了,现在我们两个人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已经积攒了好几万,房子也有七年多时间了,最近想将房子进行重新装修,不知道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是否可以用于装修呢?”
记者咨询了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以装修的名义是无法将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取出来的。该负责人解释:“根据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而梁先生这种装修房屋的情形并不属于大修,所以梁先生无法以装修的名义将住房公积金取出来。但是该负责人也建议可以以买房的名义取出部分钱,哪一部分呢?该负责人说,只能取出买房当月之前账户里的公积金。梁先生的公积金账户已经有十年时间,而房子是七年前买的,这样的话,梁先生能取出2007年之前的公积金,也即大概三年左右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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