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眼看又快到了新一年的 季,淮安 条件、 政策、 划分又将成为家长们关注的焦点。2015年淮安市开发区 政策有了哪些调整?开发区中 何时招生?开发区 报名条件怎样设定?带着这些问题,小编综合整理了2015年淮安开发区 政策,希望对新 的学生家长有所帮助。
四、民办 招生
民办 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应报社会事业局核准,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报物价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广告应经社会事业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在媒体发布。民办 招生安排在相应的幼儿园、 学生毕业之后,实行自主报名、免试 。自主报名人数超过 招生规模较多时,可试行电脑摇号的办法录取。原则上不得违反 管理规定在非起始年级招生。
五、招生计划
各义务 阶段 根据本校 资源和 区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编制招生计划,报社会事业局审定。各 要认真执行招生计划和班额规定, 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苏政办发〔2015〕45号规定)。各 要严格控制 学生的比例, 人数在招生人数的10%以下。因 区内规划小区尚未建成,生源不足的 ,空余的部分计划可由 试行电脑摇号等办法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办法由 制定,报社会事业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七、日程安排
6月上中旬, 收集毕业班学生 到初中相关证件,组织相关初中做好核查工作;通知外县区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 工作;各 编制 毕业生预 名册。6月下旬,社会事业局组织公办初中审核区内 属于本 区学生名单,协调有关工作,确定 名册。
7月上旬, 发放毕业证书和公办初中 证书。
7月20日前,开发区户籍在外县(区)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登记、验证,参加初中 工作。
7月中旬,各 区内学生登记、报名。
7月中下旬,各 对 区内新生资格审核,初步确定 区内学生名单。
7月20日前,各初中 新生报到注册。
7月底,社会事业局审核各 新生名单。
8月上旬,各 公布新生名单,发放义务 证书。
8月中下旬,各 新生报到注册。社会事业局 处协调处理公办 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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